關于舉辦中小企業法務大講堂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專場講座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5-08-21
中小企協〔2015〕47號
關于舉辦中小企業法務大講堂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專場講座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民間借貸日趨活躍,借貸規模不斷擴大,民間借貸風險漸增,大量糾紛成訟,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快速增長,訴訟標的額逐年上升,審理難度系數也普遍較高。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規定》對于民間借貸的界定、民間借貸案件的受理與管轄、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利率的規制、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責任等做出明確規定。
為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提升市場競爭能力、自主創新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提高中小企業家的素質和經營管理水平,促進行業自律與管理,維護中小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造就一批既懂管理又有法務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專業隊伍,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定于2015年9月6日舉辦中小企業法務大講堂公益活動,邀請到最高人民法院資深法官開講。
具體通知如下:
一、活動內容
《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制訂背景與堅持的原則、亮點解析、實務適用、熱點問題等。
特別包括關于民間借貸的界定、關于民間借貸案件的受理與管轄、關于民間借貸案件涉及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交叉的規定、關于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關于互聯網借貸平臺的責任、關于民間借貸合同與買賣合同混合情形的認定、關于企業間借貸的效力;關于民間借貸合同無效的規定;關于虛假民事訴訟的處理;關于民間借貸的利率與利息等司法適用問題。
二、培訓對象
僅限公司企業負責法律事務的高管、法律事務部(或法律顧問室)中層主管、法務工作人員以及相關部門負責人,政府機構和社會團體的相關負責人。
三、時間與地點
(一)時間:2015年9月6日14:00-17:30,13:30簽到。
(二)地點:青島市香港中路2號海航萬邦大廈德和德衡律師廣場。
四、講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執筆人之一。
五、其他事宜
費用:免費。
六、報名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女士
報名電話:15963234155
郵箱:limin@deheng.com
請參加講堂的學員將報名表填好發回,或者關注微信訂閱號“首席法務”,在線提交報名資料。組委會收到報名表后,于培訓開班前3日將正式日程和報到通知發給各參會代表。
由于席位有限,只接受提前報名參會,經工作人員聯系確認后參會。
附件:報名表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
2015年8月19日
點擊下載附件:報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