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國內外形勢正在發生深刻變化,但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面并沒有改變,國家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等都將向加大民生領域投入、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傾斜,從而為民營經濟新一輪發展提供重要機遇。當前,政府要優化民營企業發展政策環境,進一步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企業實現更大發展。此外,民營企業也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質,不斷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和水平。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營經濟從無到有、由小到大,快速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不僅是我國經濟結構中最活躍、最積極、最具競爭力的經濟成分,還是促進經濟發展、推動科技創新、調整產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的重要力量。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為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搭建良好平臺,是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重要任務之一。 這些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民營經濟的發展。2005年和2010年,中央兩次頒布“非公經濟36條”,反復強調要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今年以來,有關部門貫徹落實中央部署,相繼制定出臺了42項“新36條”的實施細則,鐵路、市政、能源、電信、金融、衛生、教育、出版等領域加快向民間資本開放,一系列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接連落地,推動民營經濟獲得長足發展。在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從1998年到2010年,民營企業的戶數從1.07萬家增至27.23萬家,產值占比從3.1%增至30.5%,利潤占比從4.6%增至28.5%。特別是今年上半年,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完成9.3萬億元,占全國固定資產投資的62.1%;民營企業出口總額已達到全國的35.6%,同比增長16.6%,高于全國9.2%的增速,民營經濟在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民營企業發展還面臨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比如,一些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擺脫不了高耗能、高污染、低技術的發展模式;還有一些民營企業長期處于散、小狀態,盈利能力弱,投資方向不明確,產業競爭力弱。有專家分析認為,這與民營資本原有市場過度飽和、可投資領域較窄等不無關系,如果能在金融、通信、能源、基本公共服務等領域對民間資本打開大門,民營企業的發展潛力將被進一步釋放。 當前,民營企業發展已站在新的歷史起點,處在調整和發展的關鍵時期。對目前民營企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客觀分析,既有長期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諸如融資難、技術裝備和科技水平較低、管理粗放等老問題,也有生產要素成本上升、利潤空間低、轉型升級壓力大等新情況和新問題。因此,在促進民營企業進一步發展的過程中,要認真分析、積極應對、綜合施策。一方面,民營企業要全面提升自身素質,真正轉向專業化基礎上的規模擴張與制度創新、技術創新密切結合,與城市化發展要求緊密銜接的發展道路;另一方面,政府要進一步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企業實現更大發展,包括解決民營小企業和微小企業貸款難,完善民營企業創新服務平臺建設等,優化民營企業發展政策環境,提高民營企業發展的質量和效益,促進民營經濟實現新發展、新提升。 具體而言,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要全面落實國家扶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的扶持力度。要按照中央部署,進一步加大對小型微型企業財稅扶持力度,繼續擴大中央財政安排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規模,進一步落實民營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加快出臺政府采購扶持民營企業政策,提高政府采購民營企業生產提供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比例;進一步減輕民營企業負擔,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清理、減少和合并行政審批事項。 二要積極引導民營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首先,要通過支持吸納就業和科技型的小微企業發展,進一步加大技術改造支持力度,加強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其次,要加快信息技術在民營企業的普及推廣和深化應用,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為大企業提供配套,走“專精特新”和產業集群的發展道路。此外,還要堅持把民營企業結構調整作為提高成長質量的主攻方向,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力爭到“十二五”末在優化產業分布結構、優化企業規模結構、優化企業產品結構,以及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等方面取得重大進展。 三要加強服務體系建設,著力突破服務瓶頸。要發揮政策引導和市場機制作用,調動和優化配置服務資源,推動形成以民營企業服務機構為核心,以行業協會和專業服務機構等為依托,各類服務資源開放共享的民營企業服務體系。 與此同時,企業在期盼國家政策支持的同時,還要深入研究所處行業,“吃透每個環節”,立足自身求發展,加快企業的轉型升級,全面提升民營企業自身素質。一方面,要加大研發力度,加強對關鍵核心技術的開發和轉化應用,努力掌握更多自主知識產權,培育更多自主品牌,進一步提高企業產品的核心競爭力。另一方面,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規范化、制度化的企業治理結構和決策管理機制,健全風險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不斷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和水平。此外,還要堅持質量立業、誠實經營,著力提升質量誠信和強化社會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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