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電聯行成為國家發改委第三方評估機構
開展福建和江西省“雙公示”工作評估
4月24日,國家發改委財金司組織召開“雙公示”第三方評估專題培訓會,就“雙公示”工作第三方評估的背景、意義、具體辦法和工作規范與要求進行了詳細說明,金電聯行作為13家“雙公示”第三方評估機構之一出席會議。
為進一步規范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對“雙公示”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和準確性等進行專項考核評估,4月13日,國家發改委正式發布《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開工作第三方評估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7】641號),確定金電聯行及新華社中國經濟信息社等13家符合條件的信用服務機構對各地方“雙公示”工作進行第三方評估,金電聯行主要承擔福建省、江西省“雙公示”的第三方評估工作。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51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認真做好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15〕557號),“雙公示”要求各級行政部門“自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決定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上網公開”。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系會議牽頭單位,監管政府信用信息公開成為國家發改委2017年的重點工作。
本次國家發改委聯合13家信用服務機構開展“雙公示”工作第三方評估,是全面、客觀、準確評估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總結經驗、發現不足,建立“雙公示”工作長效機制的重要抓手,是探索引入信用服務機構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對于有效落實“雙公示”工作要求,在更廣范圍吸引社會專業力量共建社會信用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評估通知要求,4月為各地方雙公示情況自查階段;5-6月為第三方機構評估階段,將按照評估工作總體部署和被評估地方的實際情況,對各地方自查情況進行評估復核、開展在線評估,以及實地抽查;7-12月為各地方整改落實階段。
作為國家發改委推動的社會信用體系示范城市等項目建設機構,金電聯行擁有為國家部委、省、地市及縣市,四級政府社會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等項目建設的經驗,并深度參與了多地“雙公示”的技術服務工作。此次作為國家發改委“雙公示”工作第三方評估機構,對福建、江西兩省“雙公示”工作進行評估,金電聯行將以豐富的經驗、先進的技術和嚴謹的工作態度,全面、客觀反映兩省的“雙公示”工作機制建設情況、數據公示情況、數據上報“信用中國”網站情況及“全覆蓋、無遺漏”情況,從而深入推進“雙公示”工作全面落實,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