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2008年稅收政策走勢暨新頒布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解讀 與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培訓班
發布日期:2007-12-18
關于舉辦“2008年稅收政策走勢暨新頒布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解讀與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培訓班
全國各企業、會員企業及相關單位: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于2007年12月6日簽署第512號國務院令,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對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納稅人作了細化規定,對企業支出扣除的原則、范圍和標準作了規定,對稅收優惠作了具體規定,同時還對小型微利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的稅收調整做出了明確界定。
為幫助企業及時掌握《條例》內容,銜接好新舊企業所得稅法準備工作以及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在執行新所得稅法中的重要性,從容應對稅收政策對企業經營活動的影響,降低企業涉稅風險,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聯合中國稅收研究會中國稅信網于2008年1月19日—22日在哈爾濱舉辦“2008年稅收政策走勢暨新頒布所得稅法
實施條例解讀與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培訓班,屆時將邀請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等有關參與制定政策相關領導專家到會講解。
附件:培訓安排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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