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來賓、同志們: 大家好! 2002年6月29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這是我國第一部關于中小企業的專門法律,標志著中小企業的發展與改革走上了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成為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進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在《中小企業促進法》頒布五周年之際,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在這里舉辦高層論壇活動,旨在積極探討中小企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建設問題,進一步營造貫徹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社會氛圍,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依法促進中小企業又好又快地發展。 這次高層論壇得到了全國人大財經委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的熱情指導。顧秀蓮副委員長在百忙之中親臨會場并作重要講話。一天來,全國人大、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稅務總局、全國工商聯、國務院減負辦等部門的領導同志,法學界、金融界、經濟界等國內外專家學者,就中小企業政策法規建設、《中小企業促進法》執法檢查、民(私)營企業發展環境建設、依法促進中小企業自主創新、中小企業如何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等熱點難點問題作了精彩演講,發表了許多有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借此機會,我代表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向各位演講嘉賓和參加會議的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謝! 今天,我主要講以下兩個問題。 一、關于中小企業發展政策法制環境問題 《中小企業促進法》已經頒布五年了。這五年里,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如何?這是大家比較關心的問題。我的基本看法是,由于黨和國家高度重視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把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這五年是中小企業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有了較大改善,但制約其發展的體制性、政策性障礙依然存在,不容忽視。 (一)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法律框架和政策體系初步形成 繼2002年6月全國人大頒布《中小企業促進法》后,2005年2月,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非公經濟36條”)。各地區、各部門認真宣傳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和“非公經濟36條”,出臺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和具體措施。國家出臺了《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配套文件《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辦法》,全國有9個省區市先后出臺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條例或實施細則,中小企業法律框架體系初步形成。截止2006年底,國務院十多個部委和單位出臺了“非公經濟36條” 的配套文件20多個,31個省市區已累計出臺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法規政策性文件200多件,其中地方性法規30多件,涉及到放寬市場準入、加大財稅金融支持、提供創業扶持、推進技術創新、大力開拓市場、發展社會服務、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等多個方面。 這些政策法規的相繼出臺,為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基本的政策法規保證。 (二)中小企業發展環境有了較大改善 為了貫徹“非公經濟36條”,從2005年底,國務院法制辦和發改委聯合開展了清理限制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文件工作。截止今年3月,國務院44個部委、全國31個省區市對160萬件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進行了核實,共清理出問題文件6428件,已修改1040件,已廢止4184件,擬修改329件,擬廢止875件。經過文件大清理,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在現實中遭受文件帶來的“不公待遇”有所減少,“平等進入、公平競爭”原則得以實現。近年來,在一些壟斷行業已開始出現非公經濟的身影。 近幾年來,許多地方還開展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執法大檢查,促進了中小企業發展經營環境的進一步改善。 2006年3月,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把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列入了《十一五規劃綱要》。9月14日國務院召開“全國中小企業工作座談會”,提出了我國中小企業發展已經到了從主要依靠數量擴張的粗放型增長轉到依靠技術和管理創新的科學、可持續發展階段,全面部署實施中小企業成長工程。中小企業迎來了歷史上發展的最好時期。 (三)中小企業呈現良好發展勢頭 這五年,中小企業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中小企業數量逐年增加。截止到2006年底,我國中小企業總數已達到4200多萬戶,其中,在各地工商部門注冊的中小企業430多萬戶。中小企業經濟效益和社會貢獻進一步增長。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的價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58%,生產的商品占社會銷售額的59%,上繳稅收占50.2%。中小企業緩解就業壓力的作用進一步增強。僅2006年,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新增900多萬個工作崗位,占新增就業崗位的3/4以上。中小企業“走出去”的步伐進一步加快。中小企業的出口額已占到全國出口額的68%,成為實施“走出去”戰略的新生力量。 總之,這五年,全社會關注并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氛圍基本形成,中小企業的發展環境發生了明顯改變。事實證明,《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頒布與實施,順應了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的客觀要求,為中小企業的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體制性、政策性障礙依然存在。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體制性、政策性障礙依然存在。這些障礙的解決是一項長期任務,需要政府、中小企業和社會力量的共同努力。 下面,僅就解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體制性、政策性障礙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1、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體系。 《中小企業促進法》已出臺5年,但其配套法規體系還待進一步完善。除《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已經國務院同意實施外,法律規定的《中小企業發展基金管理辦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尚未出臺。截止到今年五月,全國只有9個省區市出臺了《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條例或實施細則。這樣的法制建設情況是不能適應中小企業快速發展的需求。貫徹“非公經濟36條”的工作進展也不平衡,在明確的34項分工中,僅出臺了20幾個配套文件。建議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快相關法規的制定速度,力爭用幾年時間建立起更加完備的中小企業法律法規體系與政策服務體系,使中小企業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據世界銀行國際金融公司的《2006-2007全球商業環境報告》,2006年中國的綜合商業環境排名居第93位,雖然比2005年提升了15位,但在175個經濟體中仍屬中等偏下水平。其中“開辦企業”居第128位,“獲得信貸”第101位,“投資者保護”第83位,“繳納稅款”第168位。這些評價結果說明我國中小企業的市場環境仍須加大力度進行改善。 當前,比較突出的問題,一是行業準入總體進展比較緩慢。在郵政、通信、廣電、電力、石油、政府采購、醫療、保險和金融等領域,中小企業等民營經濟的進入遇到大量的“玻璃門”現象,即看得見、進不去。比較突出的是以資本實力、技術水平和從業資歷等各種理由抬高中小企業的準入門檻。二是一些配套政策在執行中遭遇阻力。一些部門受傳統的觀念影響與習慣制約,在實際管理上對中小企業仍抱不太信任的態度,以致在具體工作上或有意或無意、或直接或間接地限制中小企業。三是部分壟斷企業出于維護自身利益需要,通過長期維持壟斷高價、影響政府部門抬高行業準入門檻等手段,排擠中小企業等民營企業進入。 中小企業參與市場經濟需要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因此,積極推進“非公經濟36條”及相關配套政策的落實,不能停留在文件上,口頭上,有關方面還需做大量的工作。 3、進一步完善中小企業行政管理體制 在2003年政府機構改革中,原國家經貿委中小企業司并入新組建的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管理工作。隨后,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中,遼寧、廣東、江蘇等18個省設立了獨立的中小企業管理機構,其中大部分是在原省鄉鎮企業局基礎上,整合原經貿委中小企業處的職能后形成的。在尚未設立獨立中小企業管理機構的地區,中小企業管理工作依照歷史傳統和各自的具體情況,分屬于不同的管理部門。這種政府行政管理體系的不統一、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我國中小企業政策措施的協調和落實。 4、進一步加大執法檢查的力度 執法不嚴、執法不公問題仍然存在。執法不嚴主要表現在部分地區為了吸引投資、加快發展,放任某些中小企業的某些違規違法行為。執法不公主要表現在有的領域面對同樣違規行為,若發生在國有和三資企業身上,可能不算問題,但若發生在中小企業特別是私營企業身上,則往往視為經濟犯罪被訴諸于法律。因此,必須加快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體制機制的步伐,提高行政執法與司法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為各類企業提供公平發展的法制環境。 二、關于社會團體在中小企業發展環境上的角色問題 《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立法宗旨是,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擴大城鄉就業,發揮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發展環境的工作中,社會團體可以充當重要的角色。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是依據《中小企業促進法》而成立的、全國中小企業、企業經營者自愿組成的全國性、綜合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根據《中小企業促進法》第43條,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應該成為“中小企業自我約束、自我服務的自律性組織,應當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反映中小企業的建議和要求,為中小企業開拓市場、提高經營管理能力服務”,我們協會自成立之日起,始終把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和法律服務,作為協會的重要任務。 (一)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服務 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服務,是協會最高層次的服務。政策服務包括政策導向服務和反映訴求服務。 在政策導向服務方面,主要是通過協會會刊、網站、會議、培訓等方式,宣傳和解讀有關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引導廣大中小企業堅持科學發展觀,遵守國家產業政策,誠實守信。 在反映訴求方面,就是在政府與中小企業之間發揮橋梁與紐帶作用,加強調查研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會員和廣大中小企業的意見與建議,為政府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政策提出建議和科學依據。 (二)積極為中小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中國中小企業,既是一個龐大的而充滿活力的群體,又是相對處于弱勢的群體,奉獻巨大而又負擔沉重,支撐著中國經濟“半壁江山”,卻根基尚欠穩固。面對行政壟斷,面對國際貿易壁壘,中國中小企業一方面容易被侵權,被傷害,另一方面又往往因為自身的實力單薄,維權乏力。 我們協會作為中小企業之家,必須要長牙齒,依法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要為中小企業說話,要為中小企業俠義執言,伸張正義。一旦獲得中小企業被侵權的信息反饋和維權要求,無論訴求是針對國內還是國外,無論侵權行為來自地方政府還是壟斷組織,我們協會將義不容辭依法維權。 為此,我們協會設立了法律事務部,聘請了江平等著名法律專家擔任顧問委員會主任委員,在協會網站和會刊上開辟了法律服務專欄,并開通了法律咨詢專線電話,解答了大量的法律咨詢。為幾起疑難、復雜的維權案件提供了指導和支持。下一步,將重點做三件事: 1、發起創立“中小企業維權日” 為了提升中小企業的法律地位,呼吁全社會進一步關注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事業,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制環境和政策環境,營造有利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良好法制氛圍,我們向社會各屆和廣大中小企業發出倡議:將《中小企業促進法》的頒布日6月29日定為“中小企業維權日”,并將“促進發展、維護權益”確定為“中小企業維權日”的活動主題。我們號召全國各地中小企業管理部門、廣大中小企業及其相關服務機構,于每年的6月29日開展“中小企業維權日”的系列活動,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以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為創造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2、組建協會法律事務合作體系 為了向協會會員和廣大中小企業提供全面、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我們于5月份著手建立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法律事務合作體系。 擬建立的“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法律事務合作體系”由五個方面組成,包括法律事務戰略合作伙伴、法律專家庫、法律事務合作伙伴、律師團和知識產權事務合作伙伴。 目前,法律專家庫已初建成型,其成員包括法學專家、資深法官、資深檢察官、知名律師以及有關媒體的維權專家等。法律專家庫是協會的法律事務智囊團,其任務,一是為中小企業的重大、疑難案件提供法律咨詢和指導,以此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二是就國家新出臺的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關的法律、政策,為中小企業進行解讀,協助國家有關部門落實相關法律、政策;三是針對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法律難題,進行相關的法律培訓和研討,提高企業管理水平,提高企業家自身素質;四是收集與中小企業維權方面的信息和數據,開展相關課題研究等。 在今后工作中,一旦遇到中小企業被侵權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我們會充分發揮法律專家庫的“智囊團”作用,利用專家庫成員在法律咨詢、司法界以及媒體等方面的資源優勢,為中小企業提供有效的法律解決方案,為案件推進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最終達到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為中小企業說話、伸張正義的目的,使協會真正成為長牙齒的中小企業之家。 3、創新法律援助制度,設立“中小企業法律援助中心”,發起成立“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法律援助基金會” 現行的、傳統的法律援助制度起源于律師為貧困的當事人免費提供法律服務的道義行為,后來逐漸演變為現代法治國家一項不可缺少的法律制度,基于當時社會主體絕大部分是自然人(公民),因此法律援助的對象是經濟困難或者特殊案件的公民當事人。我國中小企業從總體上說是弱勢群體,同樣需要得到法律援助。因此我們從創新法律援助制度出發,提出建立中國中小企業法律援助中心和中國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基金會的方案。 擬設立的“中小企業法律援助中心”主要職能,一是受理、審查中小企業法律援助申請;二是負責中小企業法律援助的組織實施;三是指導地方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工作;四是組織中小企業法律援助制度的宣傳和理論研究。 擬成立的“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法律援助基金會”,將通過社會各界捐助等渠道籌集法律援助資金,對有特殊困難的中小企業及企業家提供減免費法律服務。 各位嘉賓、同志們、朋友們,讓我們大家共同努力,進一步深入學習、宣傳、貫徹《中小企業促進法》,促進我國中小企業沿著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健康發展,為建立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