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下午,協會黨支部書記、執行會長張競強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為專題講黨課,向全體黨員群眾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并做重點解讀輔導。馬彬專職副會長參加學習。
綱領性文件
6年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我們黨首次提出“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重大命題,開啟了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決定》,系統總結了我國制度建設的成功經驗和顯著優勢,全面部署了推進制度建設的重大任務和具體舉措,明確回答了“堅持和鞏固什么、完善和發展什么”這個重大政治問題,是完善和發展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綱領性文件。
三大板塊
《決定》由15部分構成,分為三大板塊。第一板塊為第一部分,是總論,主要闡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發展的歷史性成就、顯著優勢,提出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第二板塊為分論,聚焦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安排了13個部分,明確了各項制度必須堅持和鞏固的根本點、完善和發展的方向,并作出工作部署。第三板塊為第十五部分和結束語,主要就加強黨對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領導提出要求。
13個顯著優勢
建國7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40年來,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積累了13個方面的顯著優勢,是我們黨領導人民創造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的根本保障,也是堅持“四個自信”的基本依據。
“三步走”的總目標
我國國家制度和治理體系的總目標,與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分兩走”戰略是基本一致的,即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兩個目標的一致,體現了在社會主義制度之下,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協調統一。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根本制度,就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中起頂層決定性、全域覆蓋性、全局指導性作用的制度。《決定》明確指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制度”、“堅持馬克色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指導地位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就是通過貫徹和體現國家政治生活、經濟生活的基本原則、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等發揮重大影響的制度。《決定》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既體現了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又同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是黨和人民的偉大創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重要制度,就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來的、國家治理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的具體的主體性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之間,相互銜接、相互聯系,各司其職、有機協調,科學運行,構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的制度體系。
張競強書記、執行會長指出,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是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在“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歷史交匯點上,召開的一次具有開創性、里程碑意義的重要會議。協會要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繼續學習四中全會精神,深學細悟、一體領會,立足崗位、結合實際,不斷提升協會調查研究能力和建言獻策水平,提高服務中小企業的能力,為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作出新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