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這是“善治”這個政治學術語在中央全會層次的文件中首次使用。“善治”一詞出現在《決定》中出現釋放出這樣一個信號:十八大之后,善治將成為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治國理政的目標追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這些講話思想深邃、內容豐富,涵蓋了治國理政的方方面面,有一系列關鍵詞,如:中國夢、中國道路、全面深化改革、作風建設、從嚴治黨、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等。
這些關鍵詞,是一套系統有力的“組合拳”。中國夢的本質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中國道路是中國夢的軌道,離開了中國道路中國夢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無軌之箭;不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就無法解決中國的問題,中國夢也就失去了前進的動力;不加強作風建設和從嚴治黨,中國夢就會被奢靡和腐敗之風所斷送;不立足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就無法弘揚中國精神、凝聚中國力量;而如果沒有依法治國作保障,上述一切都無從談起。
由以上,我們可以理出一條實現中國夢的善治路線圖,這就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兩個全面”如鳥之兩翼、車之雙輪。全面深化改革是推進中國社會走向善治的必由之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則是實現善治的必要保障,二者缺一不可。其中,全面深化改革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同樣包含兩個方面的內容即: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由此我們看到善治社會的四大特征:治理體系現代化、治理能力現代化,依法治國、以德治國。
善治即良好的治理,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善治有兩個鮮明的時代特征:現代化和法治化。歷史和實踐證明,任何一種社會形態僅僅靠法治和僅僅靠德治都不能實現善治,只有堅持德法并舉才能走向善治。亞里士多德對法治的解釋是:“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已經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又應該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因此,法治的前提必然是擁有良法;但僅僅擁有良法,如果沒有現代化的條件,也無法實現善治。
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段論述就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與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統一起來。二者在本質上是一致的,就是走向善治。
前不久,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調研時首次提出“四個全面”:協調推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第一步,也是中國夢的第一步,為了實現這個階段性目標,必須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而之所以增加了“全面從嚴治黨”,是根據世情、國情、黨情作出的選擇。首先,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都離不開黨的領導;其次,新形勢下,中國共產黨面臨著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等四大考驗,存在著精神懈怠的危險、能力不足的危險、脫離群眾的危險、消極腐敗的危險等四大危險,要想實現黨風政風的根本性好轉,必須從制度上全面從嚴治黨。善治的前提是善政,善政的前提是要有一個施善政的執政黨。
提出中國夢,領航中國夢。從黨的十八大,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從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正以開放的、包容的、系統的、現代化的治國理政新思想,以善始善終、善做善成的擔當精神,帶領今日中國在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征程中走向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