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何激活“中小企業”細胞
發布日期:2014-12-0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中小企業的發展,不僅對一國就業至關重要,對一國經濟的創新發展也至關重要。因此,世界各國對本國中小企業都采取積極支持的態度。那么根據現階段我國中小企業發展的現狀,政府可以做些什么工作呢?
首先是幫助中小企業妥善解決融資難的問題。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全世界不論發達經濟體還是新興經濟體普遍遭遇的難題。在一般信貸市場上,中小企業由于自有資本金少、信用度不高、經營風險較大,很難獲得貸款,即使有些中小企業能夠獲得貸款,也要比大企業多付利息。因此,有必要依靠“看得見的手”的作用來做調節。政府一是可以出面推進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用貸款擔保制度體系;二是可由政府和銀行共同出資成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或公司,負責對中小企業申請貸款提供擔保;第三可以構筑中小企業經營安全網,由政府主導實行特別救助制度;另外還可以致力于推動籌資多樣化,為中小企業開辟多種融資的渠道。
其次是建立完善的社會服務體系。一方面可以建立中小企業發展中心,并設立分中心和地區辦公室,組成一個“全方位”服務網絡,幫助中小企業交流工作經驗,組織經貿活動,開展培訓咨詢;另一方面可以完善政策信息的共享平臺,例如將中小企業的各種政策匯集起來,并開辟相關網站或在政府網站上開辟一個服務中小企業的信息專欄,方便中小企業登陸服務平臺,瀏覽、下載各種政策信息,從而及時地了解到國家的扶持政策;此外還可以完善中小企業的納稅記錄的統計體系,構建中小企業的納稅誠信記錄,據以對中小企業進行信用評級,提供申請貸款便利。
最后是制定和實施一些扶持政策和法律法規。比如改進對中小企業股權融資的稅收政策。如果按現行相關稅收政策規定,風投機構會偏好投資滿2年就可上市的中小企業,以達到撤資并迅速獲取利潤的目的,結果就使初創期的中小企業難以獲得風投機構的投資。如果能夠將風投企業對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額的抵扣率與投資期限掛鉤,那么情況就會有所不同。再比如可以調整合伙制風投機構的稅收優惠政策,可就法人來源于合伙制風投機構的所得給予一定比率的扣除,這樣可以極大刺激高收入人群對中小企業的投資需求。
另外也可以優化中小企業債權融資的稅收政策。例如在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企業所得稅方面按所得的一定百分比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對貸款發生的損失可加計一定百分比的稅前扣除。同時加大對中小企業的稅收減免力度,提高增值稅起征點,進一步擴大增值稅稅收優惠的適用范圍,并具體針對中小企業起步階段、發展階段以及轉型升級的需要,分別制定相關政府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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