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1日電(記者 劉羽佳)記者21日從中國證監會獲悉,為落實證券法要求,規范監管工作,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穩定市場預期,證監會起草了《關于完善特定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0日。
規定全文共17條,主要有9方面內容。一是規定特定短線交易制度適用主體范圍;二是明確特定投資者持有證券計算標準;三是確定特定短線交易制度適用證券范圍;四是明確特定短線交易制度不跨品種計算;五是界定特定短線交易買賣行為;六是規定特定短線交易制度豁免情形;七是確定境內機構適用標準;八是明確外資適用標準;九是完善特定短線交易制度監督管理相關安排。
據悉,規定起草過程中,證監會嚴格遵循證券法立法要求,將依法規制作為基本原則,主要圍繞大股東、董監高等特定投資者,明確細化特定短線交易的適用標準,不擴大規制對象,不影響普通投資者的正常交易。同時,主動回應外資訴求,按照內外一致原則,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外公募基金可申請按產品計算持有證券數量,并豁免滬深港通機制下香港中央結算公司適用特定短線交易制度,實現內外資投資者一視同仁、平等對待。
此外,規定立足我國資本市場實際情況,在保持現有監管標準不變的基礎上,細化明確了11種豁免情形,更好支持相關主體和業務的發展。
證監會表示,規定的出臺有利于規范特定投資者短線交易監管,穩定市場預期,有利于提升交易便利性,增強A股市場吸引力,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對外開放,助力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證監會堅持放管并重維護良好市場秩序,對于涉嫌內幕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