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5部門關于公布中華老字號復核結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文化和旅游、市場監管、知識產權、文物主管部門:
根據《中華老字號示范創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堅持“優中選優”的工作原則,實施“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商務部、文化和旅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國家文物局聯合對已有中華老字號開展復核。經企業自查、地方初核、專家評審、社會公示等工作程序,確定了復核結果,現予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發揮中華老字號示范引領作用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以通過復核的中華老字號為重點,會同相關部門總結推廣企業在商貿流通、消費促進、質量管理、技術創新、品牌建設、文化傳承等方面的典型經驗和突出做法,指導企業對照更高標準、更高要求進一步強優勢、提品質、補短板,持續提升文化承載力和市場競爭力,更好發揮中華老字號示范引領作用,帶動更多相關市場主體高質量發展。
二、嚴格督促附條件通過企業實施整改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辦法》規定,會同相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附條件通過”的中華老字號企業逐一提出整改要求,指導企業制定整改方案、細化具體措施、明確完成時限(不得超過6個月),及時跟進督促相關工作進展。企業整改完成后,各地要實地查驗、認真核實整改結果,對整改到位的出具“通過”建議,對整改后仍不符合中華老字號有關要求的出具“不通過”建議,并于2024年4月1日前向商務部報送。
三、多措并舉推動老字號守正創新發展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將推動老字號守正創新發展擺在重要位置,聚焦建立健全老字號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長效機制,聯合相關部門進一步優化政策環境、搭建推廣平臺、激發企業動能,多措并舉推動老字號對標先進理念、順應市場機制,加快守正創新發展。要切實發揮好牽頭作用,充分調動電商平臺、金融機構、新聞媒體、高校智庫、老字號協會等社會各界力量,進一步健全協作聯動機制,凝聚更大工作合力,共同為老字號守正創新發展提供支持和保障。
商務部
文化和旅游部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知識產權局
國家文物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