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構推動中國企業開展碳信息披露
發布日期:2011-11-30 來源:《中國財經報》
2011年11月3日,英國的一家非營利機構發布了《碳信息披露項目中國報告2011》。報告對中國流通市值最大的100家上市公司進行問卷調查,最終13家上市公司填寫了問卷,26家提供了相關信息,這是歷年來中國公司為碳信息披露項目(CDP)報告提供信息最多的一次。報告顯示:中國企業在戰略層面上,越來越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并且開始將其納入公司商業戰略之中。
一、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政策與行動
在2009-2010年,中國政府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出臺了一系列政策和文件:
2009年11月25日,中國政府宣布,到2020年全國單位國內生產總值CO2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45%。
2010年3月,中國致信聯合國氣候變化秘書處,正式批準《哥本哈根協議》;5月,中國政府提出了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14項措施。
中國政府還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鼓勵通過發展新興能源產業、調整能源結構來降低碳排放,如《關于擴大公共服務領域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有關工作的通知》,以及正處于審批階段的《新興能源產業振興規劃》等。
地方政府積極發展新能源基地、建設低碳城市。五省八市正式獲準成為國家首批低碳試點的省份和城市,著手編制低碳發展規劃,制定支持低碳綠色發展的配套政策。
中國的企業應對氣候變化也更加積極主動。例如,2009年哥本哈根氣候變化大會上,中國企業家代表團發表了“我們的承諾與希望:中國企業界哥本哈根宣言”;中國企業在傳統的節能減排基礎上,已考慮將碳資產的管理納入到整個企業的管理和運營,來提升自身的競爭力;中國企業加快和加大了對新能源產業的投入;2009年,中國水電(601669)裝機量、太陽能光伏電池年產量及太陽能熱水器使用量,均排名世界前列;此外,中國企業開始嘗試在全球謀求碳管理和碳交易標準的話語權,寶鋼、聯想等8家中國企業與全球其他54家企業一起,參加了由世界資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續發展工商理事會(WBCSD)共同開發的兩套新的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的測試工作。
民間社會也加入到倡導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隊伍中。2009年11月17日,由自然之友等七家民間組織牽頭組成的“中國公民社會應對氣候變化小組”在北京聯合發布了《2009中國公民社會應對氣候變化立場》。
二、CDP問卷分析
在100家受邀參與信息披露的中國公司中,13家回答CDP問卷的企業分布于8個行業,其中信息技術行業的回答率高達100%,銀行業回答率排名第二(30.8%);但電氣設備、酒店、餐飲與休閑、生物科技、制藥、紡織品、服裝與奢侈品、貿易公司與經銷商、機械制造、建筑材料、金融服務行業,無一對CDP做出積極回應。
13家中有54%的公司表示,公司承擔氣候變化職責的最高管理層是董事委員會或其他高層執行機構;46%公司表示已經建立起包括實現溫室氣體(GHG)減排目標的個人績效管理激勵機制。有69%認為自身面臨氣候變化的法規風險,如:政府承諾的2020年減排目標、日漸增多的環境、氣候變化法規、地區間不同的減排要求、碳標簽等;15%問卷回答公司認為自身并未面臨嚴重的法規風險;有54%認為自身面臨著氣候變化帶來的有形風險,有38%認為自身還面臨著氣候變化的其他風險。
13家中有69%的回答企業都認為氣候變化為其自身經營帶來了法規機遇,如研發能效更高的低碳環保型產品;有46%認為自身面臨著氣候變化帶來的有形機遇;有69%認為自身還面臨著氣候變化的其他機遇。13家中有46%公司表示已經設立了節能減排目標,15%公司表示還未制定減排目標;還有31%表示公司正在制定減排目標,但未披露目標的細節;有5家公司以表格的形式詳細描述了其具體的減排活動,呈現出較明顯的行業特征。
13家中只有38%提供了用于核算溫室氣體排放的標準,有3家公司提供了其計算溫室氣體排放的全球增溫潛能和排放系數的具體信息。
三、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分析
本報告還對中國100公司的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與氣候變化相關的信息進行整理和分析,更全面和完整地了解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情況,以此作為對CDP問卷分析的補充。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部分結論與CDP問卷分析的結論并不一致。
2010年中國100中共有71家公司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在報告中披露氣候變化風險的僅有19%,近半數來自金融行業,且大部分報告表述都較為籠統,有的甚至只是一筆帶過。只有4%的報告提到了氣候變化帶來的機遇,主要來自于石油和天然氣行業。
接近90%的公司都披露了其有關溫室氣體減排或者節能減排行動的相關信息,有80%的報告提及了公司“節能項目”。14%的報告提到了“可再生能源相關的項目”。提到“碳交易”信息的報告較少,一共有6份。
有60%的公司披露了和溫室氣體排放有關的量化信息,但直接披露CO2的排放總量較少。所有報告都未說明計算溫室氣體所用的方法和是否對數據進行了第三方審核。近14%的公司披露了在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方面的計劃和目標,其中只有3份報告披露了量化的減排目標。
四、結論與展望
與過往相比,近來中國政府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更趨于具體,可操作性更強,對企業的影響也更明顯。碳信息搜集開始受到重視,碳核算已經被提上議事日程。
企業對CDP回答率提升,說明企業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經濟的認知程度有所提升,對CDP的認可程度提高。但信息披露質量仍待改進,目前的情況是定性信息較多,定量的信息較少,能夠實施溫室氣體排放核算并公布數據的企業屈指可數。對樣本企業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分析表明,中國企業多數還是將氣候變化視為風險,尤其是將其視為政府的政策要求,被動應對。但也有部分行業的龍頭企業采取了更積極主動的策略。企業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的戰略咨詢、管理咨詢、碳核算、碳審計、碳減排等服務的需求逐漸升溫。
在中國推動企業應對氣候變化,政策手段和市場手段一個都不能少。目前的情況是,政策已經走到市場前面,市場參與者應當發揮聰明才智,借政策之力挖掘需求、開發產品,用好這只“看不見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