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管理師”職業資格介紹
發布日期:2007-03-28
2005年3月31日,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人民大會堂召開“2005年國家新職業新聞發布會”。由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工作委員會申報的“信用管理師”新職業在會上正式發布。“信用管理師”新職業的發布,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產物,是我國信用管理行業發展的結果,是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技術隊伍形成并發揮作用的使然。
市場經濟是商品交換的經濟,各種商品交易活動,都必須建立在信用的基礎上才能完成。因此,也可以說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
改革開放以來,在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中,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的問題層出不窮,其基本原因在于社會信用失范。企業作為市場的主體,一方面為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另一方面信用缺失十分嚴重。僅從企業應收賬款看,企業方面的相互拖欠十分普遍。據統計2004年1——10月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應收賬款凈額21969億元,同比增長18.2%。
近年來,我國社會信用活動日漸活躍。到2004年末,我國已發行銀行卡達7.62億張,其中貸記卡已達500多萬張。與此同時,企業間的賒銷賒購信用活動與住房消費信貸、汽車消費信貸等都有了長足發展。
目前已有近20000家企業開始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或培訓信用管理專業人員。為企業開展信用活動服務,信用管理服務應運而生,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資信調查、商帳追收、信用保險、保理、擔保、資信評級、信用管理咨詢等信用管理服務業日漸發展,現在已初具規模。據不完全統計,現有資信評級機構近80家、征信機構100多家、擔保機構2000多家、市場調查等信用專業服務機構500余家。商業信用活動的發展,有利地促進了我國信用產品市場的形成并在迅速成長。
適應我國信用管理行業發展的需要,為培養信用管理人才,目前國內已有中國人民大學、上海財經大學和吉林大學三所大學于2002年起開設了信用管理專業課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開辦了信用管理方向教學。然而,從企業信用管理實際看,僅有學歷教育畢業的人才遠遠不能夠滿足企業的需要,急需發展再教育,多渠道進行職業培訓。
為此,經過反復調研與論證,在廣泛征求業內機構和專家意見的基礎上,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工作委員會從2003年起,開始向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就培養發展我國信用管理專業技術隊伍的問題,多次進行匯報“請示”,在該部主管部門的大力支持與指導下,信用工作委員會于2004年6月正式向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上報了《關于在信用管理行業中申請設立“信用管理師”,“信用分析師”職業的請示》。該報告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主管部門論證審核,現已獲得批準。2005年3月3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向全社會發布了“信用管理師”新職業。
信用管理師是指運用現代信用經濟、信用管理及其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遵循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使用信用管理技術與方法,從事企業和消費者信用風險管理工作的專業人員。
信用管理師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建立有效的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制定企業信用制度與信用政策;在交易前期,對交易對象進行信用調查與評估,確定信用額度及放賬期;在交易中期,對應收賬款加強管理,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轉移風險保障企業債權;在交易后期,對發生的逾期賬款進行追收;運用信用管理專業技術及專業的征信數據庫防范風險,開拓市場。
為了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做好“信用管理師”職業資格認證工作,中國市場學會信用工作委員會成立了“信用管理師”職業資格認證專家委員會。以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領導下,按照有關規定,進一步作好編定“信用管理師”的國家職業標準、制定“信用管理師”資格認證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編寫教材、題庫建設等相關工作。
目前,“信用管理師”國家標準的制定,培訓課程的設計、培訓教材的編寫工作已經開始啟動。隨著培訓、考試、認證體系的完善。一個規范的、國家批準的信用管理專業技術職業資格認證即將誕生,并將有力促進我國信用管理專業人才的培養和成長,成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建立社會信用體系”的重要保障。
來源:中國信用管理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