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商務部等10部門聯合印發《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布局規劃(2015-2020年)》,目的是加快構建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努力提升流通節點城市功能,更好發揮流通產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進一步釋放消費潛力。
《規劃》根據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及“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戰略等戰略部署,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等,確定2015-2020年“3縱5橫”全國骨干流通大通道體系,明確劃分國家級、區域級和地區級流通節點城市,并提出完善流通大通道基礎設施、建設公益性流通設施、提升流通節點城市信息化水平、建設商貿物流園區、完善城市共同配送網絡、發展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基地、提升沿邊節點城市口岸功能、促進城市商業適度集聚發展、強化流通領域標準實施和推廣等九項重點任務。
流通節點城市是指經濟規模和商品流通量較大,商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高度匯集,具有較強集聚、輻射等功能,在流通網絡中處于樞紐地位的城市。合理確定并加快培育流通節點城市,對于構建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完善現代市場體系,促進國民經濟運行效率和質量提升具有重要意義。根據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國發〔2012〕39號),特制定本規劃。規劃期限為2015-2020年。
附: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布局規劃(2015-2020年)
一、發展現狀與規劃意義
(一)發展現狀。
近年來,我國城市流通基礎設施不斷完善。2014年,全國億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場近5100家,各類物流園區754個,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交通設施建設加快,互聯網、物聯網等信息化建設全面推進,為流通業快速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城市流通水平和流通效率明顯提高,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快速發展,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開始應用,傳統流通企業加速轉型升級,商業模式不斷創新。城市的流通功能和節點作用顯著增強,隨著大市場、大流通、大貿易的深入發展,以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不斷完善,一批大中城市在全國流通中的集聚、輻射、樞紐功能逐步顯現。
總體看,我國骨干流通網絡的基礎初步形成,但是骨干流通網絡還不健全,流通網絡東西部節點密度差距過大,城市之間流通設施缺乏統籌協調,流通組織化程度不高,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不同程度存在,影響了流通功能的充分發揮和流通效率的提高。
(二)規劃意義。
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經濟發展方式和經濟結構將發生深刻變化,個性化、多樣化消費漸成主流,流通產業面臨新的發展機遇和挑戰??茖W合理布局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對于構建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充分發揮流通產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1.規劃是健全全國骨干流通網絡的迫切需要。隨著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穩步推進,以及“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的實施,城市交通運輸網絡不斷完善,流通輻射能力顯著增強,流通節點城市在全國骨干流通網絡中的地位和作用進一步提升??茖W合理規劃全國流通節點城市,有利于推動流通節點城市加速發展,進一步完善流通節點城市網絡布局,逐步健全全國骨干流通網絡。
2.規劃是發揮流通節點城市引領作用的重要舉措。流通節點城市經濟規模和商品流通量較大,示范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明顯,是全國骨干流通網絡中的引擎和樞紐。科學合理規劃全國流通節點城市,有利于進一步釋放流通節點城市的發展潛力,充分發揮流通節點城市在引領消費升級、實現創新驅動、優化產業結構和促進資源節約等方面的作用。
3.規劃是促進流通產業區域協調發展的客觀要求。目前國內一些相鄰城市流通功能定位相似,流通設施缺乏共建共用,造成重復建設、資源浪費。科學合理規劃全國流通節點城市,有利于適度整合分散于各城市的流通設施,推動流通節點城市加強合作,共建共享大型流通設施,引導流通功能銜接、優勢互補,促進區域協調發展。
4.規劃是推動流通發展方式轉變的有效手段。我國流通企業普遍存在散小弱的情況,信息化程度不高,經營方式粗放。科學合理規劃全國流通節點城市,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政府引導作用,優化流通產業布局和結構,在更大范圍、更高程度上有效配置資源;有利于鼓勵傳統流通企業利用現代信息技術發展電子商務,創新商業模式,推動流通發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主動把握和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轉變流通發展方式為主線,以提高流通效率和促進國民經濟發展為目的,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強流通基礎設施建設,促進節點城市協同發展,提升節點城市流通功能,提高流通現代化水平,健全全國骨干流通網絡,推動完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充分發揮流通在國民經濟中的基礎性和先導性作用。
(二)基本原則。
1.立足全局,著眼長遠。立足城市流通產業發展現狀,綜合考慮未來發展趨勢和潛力,著力構建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從全局和戰略高度規劃布局全國流通節點城市。
2.區域協調,優化布局。統籌協調東中西部流通節點城市布局,優化區域分布,著力構建聯結東西、貫穿南北、暢通高效的流通大通道,完善節點城市的國內流通功能,提升國際流通戰略地位,促進區域協調聯動發展。
3.市場導向,公平競爭。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合理區分公益性、公共性和經營性建設項目。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營造公平公開的市場競爭環境,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市場競爭。促進流通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實現節點城市流通功能銜接、優勢互補。
4.分級管理,加強指導。根據流通節點城市地位和作用,實行分級管理,加強規劃指導,充分發揮不同層級流通節點城市功能,推動形成全國流通節點城市網絡。
(三)規劃目標。
1.全國骨干流通網絡基本形成。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區域輻射能力和地區服務能力的流通節點城市,構建起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互補的全國骨干流通網絡,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安全高效、城鄉一體的現代商品市場體系。
2.流通節點城市協調聯動發展。東中西部地區流通網絡協調發展,不同地區和不同層級節點城市聯動發展,形成分工協作、功能銜接、優勢互補的流通節點城市發展格局,帶動全國流通產業發展。
3.節點城市流通效率顯著提高。節點城市流通產業規模持續擴大,服務功能不斷增強,流通組織化、專業化、信息化程度大幅提升,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取得積極進展,流通節點城市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占全國的比重增加。
4.基礎設施保障能力得到增強。支撐全國骨干流通網絡運行的交通運輸、倉儲物流、金融電信等基礎設施的配套水平和承載能力進一步提高,節點城市的流通公共信息平臺服務能力、應急保供能力、政策保障水平明顯增強。
5.流通節點城市軟實力明顯提升。市場環境明顯改善,市場秩序更加規范,市場監督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明顯提高,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公平誠信的法治化營商環境基本形成。
三、空間布局
(一)總體空間布局結構。
流通節點城市布局的總體思路是:根據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及“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戰略等戰略部署,結合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國內貿易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依托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與產業布局及交通、物流相關發展規劃相銜接,布局全國流通節點城市,以商流為核心,引導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向節點城市匯聚,著力提升節點城市流通服務功能,形成聯結東西、貫穿南北、輻射內外、高效暢通的全國一體化骨干流通網絡。
落實“一帶一路”戰略規劃,依托沿線關鍵通道、關鍵節點和重點工程,完善節點城市流通基礎設施,提升陸路、海路通達水平。推進京津冀市場一體化,支持北京商品批發市場適度向河北、天津遷移,支持河北省打造全國現代商貿物流重要基地,合理布局和建設京津冀物流園區、交通場站,形成商品和要素順暢流通、高效運轉的區域市場體系。落實長江經濟帶戰略,依托立體交通走廊建設沿江農產品物流通道,優先在節點城市完善區域性農產品批發市場。
按照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思路,確定“3縱5橫”全國骨干流通大通道。
1.三條南北向流通大通道。
(1)東線沿海流通大通道:以深圳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天津濱海新區等經濟特區和國家級新區為引擎,沿線包括東北地區、京津冀、山東半島、長三角、海峽西岸、珠三角等地區,依托我國人口和生產力布局最密集、產業最集中的地區,促進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提高現代服務業發展水平,形成聯結東西、貫穿南北,輻射全國、面向亞太的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空間,提升我國流通產業國際競爭力。
(2)中線京港澳流通大通道:依托京港澳高速、京廣高鐵、京廣鐵路等綜合交通運輸通道,串聯京津冀城市群、中原城市群、長江中游地區、珠三角地區,聯系香港和澳門地區,涵蓋北京、石家莊、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等重要的流通節點城市,促進農產品和工業品跨區域流動,形成貫穿南北、銜接東西、輻射全國的重要流通大通道。
(3)西線呼昆流通大通道:以西部的呼和浩特、西安、成都、重慶、昆明為支點,以沿線的重慶兩江新區等國家級新區為牽引,促進西部地區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向東聯系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向南輻射南亞、東南亞,形成聯系東西、縱貫南北的流通大通道。
2.五條東西向流通大通道。
(1)西北北部流通大通道:發揮天津濱海新區龍頭帶動作用,以北京、呼和浩特、石家莊、太原、銀川、烏魯木齊為支點,經哈薩克斯坦、俄羅斯、白俄羅斯到達歐洲,促進環渤海地區和西部地區流通產業聯動發展,發揮歐亞大陸橋功能,輻射中亞、西亞和東北亞地區。
(2)隴海蘭新沿線流通大通道:通過隴海、蘭新線等運輸通道,串聯烏魯木齊、西寧、蘭州、西安、鄭州、連云港等流通節點城市,向西出阿拉山口、霍爾果斯,聯接中亞,經莫斯科到達歐洲;以喀什為支點向西,通過中亞、西亞,經伊斯坦布爾到達歐洲。依托國際鐵路運輸通道,提升鄭州、西安、蘭州、西寧、烏魯木齊等節點城市流通服務功能,向西北聯系中亞、西亞和歐洲,向南輻射我國云貴地區,帶動我國西部地區開發開放。
(3)長江沿線流通大通道:以上海為龍頭,以南京、杭州、寧波、蘇州、合肥、武漢、重慶等為支點,串聯起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貴州、云南九省沿江節點城市,依托長江經濟帶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建設長江沿線流通大通道,發揮承東啟西、通江達海的區位優勢,帶動長江經濟帶和東中西部聯動發展。
(4)滬昆沿線流通大通道:依托滬昆高鐵、滬昆鐵路、滬昆高速公路組成的綜合運輸體系,經緬甸聯系南亞和孟加拉灣,串聯長三角地區、長株潭地區、黔中地區、滇中地區,加強長三角沿海發達地區與中部內陸地區、西南沿邊地區流通產業聯動發展,形成橫貫東中西部地區,聯系南亞的流通大通道。
(5)珠江西江流通大通道:依托珠江-西江黃金水道和南廣鐵路、貴廣鐵路、云桂鐵路等組成的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珠江西江流通大通道,經越南輻射東盟和南亞,發揮直接連接東西部地區、面向港澳、連接東盟的區位優勢,促進形成西南中南地區新的經濟支撐帶,形成東西互動、優勢互補、江海聯動的流通大通道。
(二)流通節點城市選擇。
流通節點城市選擇的基本方法是:依據流通節點城市的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匯聚和輻射帶動能力等基礎條件,統籌考慮在流通網絡中的戰略地位、布局平衡、功能整合等因素,按照規模數量適度、功能結構匹配原則,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評價方法,從全國4個直轄市和333個地級行政區域(不含港澳臺地區)中遴選出全國流通節點城市。本規劃將全國流通節點城市劃分為國家級、區域級和地區級共三級,確定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37個,區域級流通節點城市66個。
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是全國骨干流通網絡中的關鍵節點,國家流通大通道上的樞紐,流通節點城市網絡中的中心城市或重要支點城市。
37個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呼和浩特、沈陽、大連、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蘇州、杭州、寧波、合肥、福州、廈門、南昌、濟南、青島、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拉薩、西安、蘭州、西寧、銀川、烏魯木齊。
區域級流通節點城市:是全國骨干流通網絡中的重要節點,國家級流通節點城市發揮功能作用的重要支撐,流通節點城市網絡中的支點城市。
66個區域級流通節點城市:唐山、保定、秦皇島、邯鄲、大同、臨汾、包頭、呼倫貝爾、鄂爾多斯、錦州、丹東、延邊、吉林、牡丹江、大慶、徐州、南通、連云港、無錫、舟山、金華、溫州、阜陽、蕪湖、泉州、漳州、九江、贛州、濰坊、煙臺、臨沂、洛陽、商丘、南陽、宜昌、襄陽、荊州、衡陽、婁底、株洲、東莞、佛山、桂林、柳州、欽州、防城港、綿陽、達州、南充、宜賓、遵義、六盤水、曲靖、紅河、咸陽、榆林、天水、酒泉、海西、海東、石嘴山、喀什、伊犁、博爾塔拉、巴音郭楞、日喀則。
地區級流通節點城市:是全國骨干流通網絡中的普通節點,承擔網絡連接功能、提供基礎服務的城市。地區級流通節點城市由各省(區)參照以上條件,根據本省(區)流通網絡發展需要具體確定。
鼓勵各地結合本地實際,推動其他城市流通產業發展,提升流通服務功能,進一步完善區域內流通網絡。
四、增強基礎設施支撐保障能力
(一)加強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健全流通規劃體系,發揮規劃引領作用,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流通設施建設,增強流通基礎設施支持保障能力。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公共服務平臺、流通基礎設施等項目建設。調整優化流通基礎設施空間布局,推進流通設施網絡化、系統化建設。支持建設重要集散地和主銷地的專業批發市場、物流園區、快遞園區、大型公共倉儲配送設施、公共信息服務平臺等。大力加強糧食倉儲及物流設施、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國家重要商品儲備庫、中繼型農產品冷鏈物流系統、農村郵政物流設施等公益性和公共性流通設施建設。規范大型商業設施及其配套設施建設,引導購物中心、商業綜合體、商業聚集區等有序發展。鼓勵商品交易市場改造升級,拓展服務功能。
(二)提升綜合運輸支撐能力。
構建便捷高效的綜合運輸服務體系,優化綜合交通基礎設施網絡布局,合理配置綜合運輸通道資源。加快鐵路、公路、水運、航空樞紐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中西部地區、老少邊窮地區綜合交通建設,促進東、中、西部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優化運輸組織,完善綜合運輸標準體系,推進集裝箱多式聯運、甩掛運輸、陸海聯運等先進運輸組織方式,促進各種運輸方式高效銜接,提高主要流通節點城市之間干線運輸效率和組織化水平。依托貨運樞紐拓展現代物流服務功能,提高交通運輸對流通節點城市發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整合城市交通資源,建立和完善城市綠色貨運服務體系,完善城市物流園區、分撥中心、配送中心和一般貨運裝卸站點等設施網絡布局,優化車輛通行管控措施,提高城市配送服務效率和水平。
(三)整合物流設施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