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出臺投資促進新政策 力邀中國企業赴泰投資
發布日期:2015-08-13 來源:中國貿易新聞網
近日,外交部部長王毅在吉隆坡出席第48屆東盟外長會議時,被泰國副總理兼外長塔納薩意外“表白”——“如果我是女人 我會愛上王毅閣下”。泰式幽默瞬間引爆網絡,今年是中泰建交40周年,正如塔納薩所說,“中泰關系正處于歷史最好時期”。
中泰經濟關系也日益緊密,“泰國:亞洲中心——無限商機”投資促進會日前在京召開,泰國駐華大使館投資促進委員會(BOI)公使銜參贊吳永泉力邀中企赴泰投資。
投資促進新政出臺
2015年1月1日,泰國新投資優惠政策正式實施。新政策與原政策有哪些區別呢?吳永泉對本報記者表示:“原投資政策側重于按項目所在投資區域給予優惠權益,新政策則按照行業類別、對行業整體或泰國經濟的價值給予優惠權益。”
按照投資促進產業清單,共有250類行業可以享受投資優惠權益。據吳永泉介紹,可享受投資優惠的產業分為A類和B類。其中A類分4檔,B類分2檔, A1類行業享受最高的優惠權益。
A類行業主要包括高科技行業,如電動車、無線通信、具備互聯網功能的電器等;環境友好行業,如光伏電池等;使用當地富余資源行業,如橡膠制品等。 B類行業則指技術含量較低,但對價值鏈具有重要性的輔助行業。
據BOI提供資料顯示,BOI推廣的投資行業共有7大類,即農產品加工業、金屬加工業、輕工業、汽車及機械工業、電子及電器業、化學品和塑料工業和服務產業。
吳永泉說:“泰國實行開放的投資制度 ,外幣無限制,外資可100%持股,出口無要求,也無本地化規定。”
泰國的企業所得稅為東南亞地區第二低。泰國投資促進優惠政策分為稅收優惠和非稅收優惠兩大部分。稅收方面優惠政策,最高可免企業所得稅8年,再減免企業所得稅 50% 為期5年,即“8年5減半”。并可免繳或減免機器與原料進口稅及雙重減免公共事業成本。
非稅收方面優惠政策,包括外國投資者可擁有土地使用權;提供外國專家和相關技術人員的工作簽證 ;一站式服務中心可受理工作簽證項目,3小時內完成簽證、工作證辦理等。
泰國不僅人力成本相對較低,而且企業所需承擔員工的社保支出也比較低,僅為5%,而新加坡為16%,中國則高達44-46.8%。
吳永泉表示,BOI希望中國企業赴泰投資,主要集中在六大產業:高附加值的天然橡膠產品、汽車及其零配件、醫療設備及其配件、機械設備及其配件、電子產品及其部件、火車或電氣火車或其設備。
中國企業可以利用2015年東盟共同體建成前,到泰國卡位,利用區域經濟整合的優勢,“立足泰國,放眼國際”。泰國與中國關系緊密,正在考慮建造泛亞地區的高速鐵路,行經中國云南、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
據了解,BOI是直屬泰國國務院的政府機構,泰國總理任投資委主席。其主要職責與義務是以稅收和非稅收激勵措施,鼓勵國內外投資者來泰投資。
投資經濟特區 享受優惠疊加
吳永泉表示,泰國經濟特區位于具有戰略地位的邊境城鎮,能起到強化供應鏈、支持企業向與相鄰東盟國家成功擴展業務的作用。
目前,發展經濟特區政策委員會首期規劃了 5 個經濟特區,具體如下: 達府 (Tak) 3個縣中與邊境接壤的 14 個鎮;莫拉限府(Mukdahan) 3個縣中與邊境接壤的 11 個鎮;薩繳府(Sa Kaew) 2個縣中與邊境接壤的 4 個鎮;宋卡府(Songklah) 沙島縣(Sadao)與邊境接壤的 4 個鎮 ;噠叻府(Trat) 空艾縣(Klongyai)與邊境接壤的 3個鎮。
“放寬允許使用外國勞工的限制是投資經濟特區的一大非稅收優惠政策。”吳永泉表示,企業既可以享受泰國的投資優惠又可雇傭人力更為廉價的老撾、越南勞工。
據BOI提供資料顯示,若投資經濟特區政策委員會制定的經濟特區目標行業,可享受優惠權益疊加: 免 8 年企業所得稅,結束后再享受該稅項 5 年減半;水電費和運輸費的雙倍從收入中扣除,期限為15年;公共便利設施的安裝和建設費用的 25% 可從收入中扣除;免機器進口稅;免出口產品的原材料進口稅;其它非稅收優惠權益。
據泰國開泰研究院分析,投資經濟特區的好處是,可以享受更多的投資優惠權益,獲得成本較低的外國非技術勞工;以經濟特區作為貿易和物流中心,在戰略上向相鄰的東盟國家擴張。但不足之處也比較明顯,特區內尚無工業園區,基礎設施不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