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作者:admin 發布時間:2016-12-06,13:35:04
李子彬:加快發展動產融資 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
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會長 李子彬
(2016年1月28日)
2009年以來,各級政府出臺了一系列支持中小微企業的金融、財稅政策,各商業銀行紛紛成立了中小企業專營貸款部門,創新了組織架構、金融服務產品、管理流程和差異化的業績考核標準。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得到了一定改善。但是,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仍未明顯緩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
一、主要問題
一是我國金融體系發育不夠完善,缺乏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渠道。發達國家企業直接融資比例占80%,而我國企業直接融資僅占20%,間接融資占80%。其中,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渠道不到5%,其余的95%是企業自有資金、銀行借貸和民間借貸。截止到2015年12月末,各地工商注冊的企業2100萬戶,其中通過證券市場融資的企業總計不到8000家。(A股上市公司1559家,中小板上市公司776家,創業板492家;新三板掛牌公司5129家,合計7956家。)
我國的債券市場也不夠發達。企業發債融資規模比較小。中小企業集合債、中小企業增信債的門檻高,要求企業凈資產在1000萬以上,發債規模占企業凈資產的40%。規模以下的企業,即小微企業基本上沒有資格靠發債進行融資。
二是商業銀行為中小微企業貸款的前提條件是不動產做抵押。銀行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它的屬性決定了銀行把資產的安全性和盈利性作為它的最主要的經營目標。而廣大小微企業規模小、利潤薄,財務管理不夠規范,抗風險能力差,企業信用不足。商業銀行的屬性與小微企業現狀正好是一對矛盾。在2100萬戶企業中,按現行企業劃型標準(年銷售額300萬以下為微型企業,300萬—2000萬元為小型企業,2000萬元—4億元為中型企業,4億元以上為大型企業),小微企業占75%左右,約1500萬戶;中型企業數目占25%左右,約500萬戶;大型企業幾十萬戶。1500萬戶的小微企業中,約90%沒有土地、廠房等不動產可用于抵押。所以,我國現階段大約1400—1500萬戶企業是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的,它們只能依靠自有資金和民間借貸。例如,中國工商銀行2014年報中,對公企業客戶509萬,其中僅有14萬戶在年末有融資余額。說明大多數中小微企業僅僅為其提供存款,從其獲得貸款的只是很少數。據此推算,全國各商業銀行的對公企業客戶,扣除各銀行間重復統計的以外,企業客戶總數只有400萬—600萬戶。
三是小銀行數量太少,金融服務不足。小微企業貸款的特點是少、頻、急、短,而大型、中型商業銀行的門檻高、審貸流程長,人工成本高,供需雙方的反差很大。而且工、農、中、建、交等國有大型銀行在縣級以下已經取消了分支機構,其為縣級以下的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功能更是大打折扣。廣大小微企業迫切需要大力發展小型銀行、小型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為其服務。
四是融資貴。2015年4月,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受國務院督查室委托,對中央支持小微企業的財稅政策、金融政策的落地情況進行調研。2015年9月,中國中小企業協會受國務院督查室委托,與中國企業聯合會共同開展銀行涉企收費情況調研評估。我們實地調研的數據,目前小型企業貸款綜合成本為13%—15%,中型企業貸款綜合成本為10%—12%,大型企業貸款基本上執行基本利率,有的還會下浮,產能過剩行業的大型企業被抽貸、壓貸現象較為普遍。這幾年火爆的P2P平臺貸款年化利率通常在20%—25%,說明了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的程度。美國500強企業中有18家銀行,其利潤占500強企業全部利潤的11%。中國500強企業中也有18家銀行,而其利潤占500強企業全部利潤的50%。說明我國銀行與實體經濟發展不甚匹配。
二、盡快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建議
從長遠看,根本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問題,需要建立起發達完善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立全社會誠信體系,提高中小微企業的財務管理和信用水平;建立政策性擔保體制和設立政府支持的專門金融機構;需要改革完善商業銀行業績導向的體制機制,建立起金融機構之間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所有這些問題都不是短期能夠解決的。當今之計,可以先采取一些風險不大,容易見到成效的“短平快”的辦法。
(一)中央統籌安排,加快發展動產融資
我國90%的小微企業沒有不動產,但是只要企業有經營,就一定有動產,特別是應收賬款和存貨。約500萬戶的中型企業,不動產數量不多,但有大量的動產資源,應收賬款和存貨占其資產總額的很大比例。自2007年《物權法》明確應收賬款可以質押融資以來,人民銀行的征信中心,建立起基于互聯網的應收賬款質押登記公示系統。征信中心與最高人民法院合作,推動確定應收賬款轉讓、存貨及倉單質押登記的法律效力。2014年底,人民銀行征信中心與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成立了“中征(天津)動產融資登記服務有限責任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1月18日,應收賬款質押融資規模超過了一萬億元。特別需要指出的是這一萬億元百分之百的進入了實體經濟企業,融資金額的64%進入了小微企業。據了解,全國應收賬款規模約11萬億元,2016年應收賬款融資規模可達3萬億元。如果全國應收賬款總規模的90%得到釋放,融資總規模可達10萬億元,并且全部進入實體經濟的企業。全國企業的各類動產總規模約50—70萬億元,動產融資的潛力巨大。
為了加快開展動產融資工作,建議如下:
一是大力推進已經成熟的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服務,力爭2016年融資規模達到3萬億元。2018年—2020年,融資金額達到10萬億元。
二是完善國家工商總局負責的全國統一存貨和設備抵押登記公示系統,盡快把企業存貨及倉單抵押融資開展起來。
三是進一步完善擔保物權法律制度。利用編撰《民法典》的契機,徹底改革擔保物權制度,使其更符合現代經濟的要求,與國際市場接軌。同時,盡快出臺《物權法》的擔保物權的司法解釋,把各種動產融資物權納入規定的公示范疇。
四是我國擔保物權的登記,至今尚處于分割的狀態。目前有兩大系統,一個是人民銀行征信中心的統一登記系統,負責應收賬款、融資租賃、存貨質押的登記。另一個是工商總局的動產抵押登記系統,負責存貨和設備抵押登記。應盡快建立起覆蓋各種動產標的物、全國統一的動產質押登記公示系統。這是國際上的普遍作法,發達國家以及發展中國家,如印度、印尼、越南、墨西哥等國,都實行了全國統一的擔保物權登記。
五是大力推動公共電子動產融資平臺建設,首先加快的是應收賬款融資平臺和存貨倉單融資平臺。
六是進一步推動擔保品管理行業的正規化發展。建議實施牌照式監管。
(二)加快發展債券市場。2015年12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了發展直接融資的五項重點措施。據測算,今后債券融資比例由現在的15%每年上升5個百分點,到2020年債券融資規模可達到7萬億。關于發展債券融資問題,本建議中不再贅述。
(三)加快發展“新三板市場”。新三板市場快速發展,掛牌上市企業的數量由2013年的356家,上升到2014年的1572家,2015年達到5129家,預計2016年將突破一萬家。截至2015年末,97%的新三板掛牌企業是民營企業,全部是創新創業型、高成長性、高科技企業。由于進入新三板市場的財務門檻低,主要關注的是企業的高成長性和發展前景,所以新三板將如同美國的納斯達克股票交易所一樣,將會催生出一批國際上的偉大公司,催生出一大批行業領軍企業。
改善廣大中小微企業的經營狀況,關系到穩定全國經濟的大局,而融資難是制約中小微企業生存和發展的一大難題。加快發展動產融資工作,時機已經成熟。這項工作幾乎沒有風險,但很快能夠見到效果。此項工作涉及全國人大、最高法院和國務院多個部門,所以需要一位副總理牽頭負總責,統籌協調各方,一定能夠很快地見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