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政:多措并舉改善小微企業融資環境
發布日期:2014-10-22 來源:浙江省財政廳辦公室
近年來,浙江省財政積極采用措施,調整優化省級專項資金結構,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同時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著力緩解浙江省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難和融資貴問題,促進金融和實體經濟良性互動。
一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小微企業信貸投放。省和市縣財政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按小微企業貸款比上年凈增額的0.5%予以補償,鼓勵金融機構增加風險容忍度、擴大小微企業信貸投放。歷年以來,省財政共下達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資金3.24億元,市縣財政安排配套資金2.42億元。
二是支持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省財政對擔保機構按不超過小企業貸款擔保總額1%的比例和單戶最高50萬元的標準進行補償,增強融資擔保機構風險抵御能力,歷年安排風險補償資金2.35億元。同時積極爭取中央財政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累計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3.01億元支持全省擔保機構發展,對引導擔保行業規范運營、增強行業發展信心起到了積極作用。
三是支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積極爭取中央財政定向費用補貼,對符合條件的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按其當年貸款平均余額的2%給予補貼。2014年積極申報中央財政補貼資金1.76億元,累計已爭取中央財政補助資金11.16億元,有力地增強了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實力,目前浙江已成為全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規模、質量和效益做好的省份之一。
四是支持企業開展直接融資。2014年省財政安排2000萬元資金對金融機構為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主承銷服務進行獎勵,鼓勵銀行業機構為企業提供直接債務融資服務。2013年為全省企業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887.21億元,有效地拓寬了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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