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術企業免抵退稅范圍擴大
發布日期:2011-04-01 來源:高新技術企業免抵退稅范圍擴大
記者3月31日獲悉,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于擴大適用免抵退稅管理辦法企業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公告》明確,為支持國內新興產業的發展,自5月1日起,工商登記時間兩年以上的集成電路設計、軟件設計、動漫設計企業及其他高新技術企業的免抵退稅范圍擴大,此項政策將使得企業稅負降低。
《公告》指出,上述高新技術企業從事以下業務可免抵退稅:自主研發、設計由其他企業生產加工后進行收購或委托國內其他企業生產加工后收回的貨物出口;委托境外企業加工后進口再使用本企業品牌的貨物出口;自主研發、設計軟件,加載到外購的硬件設備中的貨物出口;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新規使得集成電路設計等企業可享受的免抵退稅政策優惠幅度加大。按照此前規定,企業免抵退稅范圍僅限于自產貨物,并不包括委托其他企業加工等經營模式,而《公告》出臺后,企業的多種經營模式都可以被納入免抵退稅范圍。
在新規正式實施后,上述企業可免征生產銷售環節增值稅,企業出口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可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企業出口的貨物在當月內應抵頂的進項稅額大于應納稅額時,對未抵頂完的部分可予以退稅。
免抵退稅是對出口支持力度較大的一項優惠政策,新規意味著集成電路設計等高新技術企業在出口方面,獲得了較大的稅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