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2日至今,10個月的時間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下稱“深改組”)已經召開了6次會議。 值得注意的是,深改組決定的落實成效十分顯著。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今年6次會議審議的多個改革方案都有所推進。這些方案上會審議就幾乎意味著進入推出倒計時,其方式通常是在深改組會議后的政治局會議上審議通過,或直接通過國務院、兩辦發布文件。 多名專家對本報記者分析稱,深改組會議不僅具有高度統籌性和規劃性,從幾次會議通過的方案看,又具有及時性和系統性。 例如, 10月27日召開的第六次會議上,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習近平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也需要深化改革,各地區各部門務必抓緊抓好,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而此時,“通過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決定”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剛剛閉幕四天。 從整體謀劃到分步推進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中央成立深改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對改革的領導責任。 本報采訪的研究人士將深改組空前的高規格配置和定位喻為改革的“神經中樞”。本報記者梳理深改組會議脈絡可發現,6次會議體現了嚴密的從整體到局部推進改革的邏輯。 1月22日召開的第一次會議主要是“搭框架”,完善了一系列規章和工作制度,審議通過《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工作規則》、《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專項小組工作規則》等。隨后,全國各省份陸續建立地方深改組,基本由各省份“一把手”任組長。 一個月后,深改組第二次會議于2月28日召開,此次會議開始真正“務實”。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同時通過了一些領域的改革方案,如《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實施方案》、《關于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意見及貫徹實施分工方案》。 時隔三個月,第三次會議于6月6日召開,此次會議通過的幾大方案均是備受關注的熱點和難點,其中包括《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等。 習近平強調,改革要堅持從具體問題抓起,著力提高改革的針對性和實效性,著眼于解決發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此后的幾次會議,審議了被稱為“硬骨頭”的多項改革難題。 例如,8月召開的第四次會議涉及央企負責人薪酬制度、考試招生制度、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融合等領域; 9月召開的第五次會議主要審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農民股份合作賦予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改革試點、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等內容; 10月召開的第六次會議又討論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和可復制改革試點經驗的推廣、加強中國特色新型智庫建設、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等熱點議題。 有官方研究人士昨日對本報分析稱,將深改組形容為改革的“神經中樞”,不僅因為它肩負改革的頂層設計,更在體制和機制設計上、改革節奏推進上有著重要作用。 出臺方案不放“空炮” 本報記者梳理公開資料發現,6次會議上通過的方案部分已出臺,其余的正待進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報批實施。 例如,第三次會議涉及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和《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第四次會議涉及的《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關于合理確定并嚴格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意見》均已審議通過。 第四次會議審議的《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和第五次會議審議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已經發布。 國家信息化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此前接受本報采訪時談到,深改組的線路圖突出宏觀、中觀,但也強調微觀。 他此后又進一步解釋稱,中央在選擇微觀層面的具體改革事項,是根據“成熟一個出臺一個”的原則。微觀領域的改革牽一發而動全局。 汪玉凱稱,從宏觀、中觀、微觀進行布局,總體反映出改革思路是分步推進、各個擊破,出臺一項方案就要收到成效,而不是“放空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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