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研究局經濟學家馬駿近日在中國人民大學發表演講時表示,“用經濟的手段治理霧霾不可或缺。我們需要建立一個激勵綠色投資的綠色金融體系,引導大量民間資金進入綠色行業。黨的十八大報告強調用制度保護生態環境,綠色金融體系應該是這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據估計,中國未來需要每年2萬億元以上(3%的GDP)的綠色投資,但目前政府年度預算只能拿出3000億元左右投入到節能、環保、清潔能源等綠色領域。在推動結構轉型的經濟與金融政策方面,馬駿建議:改革導致工業用地價格過低的體制;糾正間接稅稅負在行業間扭曲;大幅提高煤炭資源稅稅率;將排污費征收標準提高1-2倍,開征碳稅;大幅提高對清潔能源的補貼;在主要城市實行汽車牌照拍賣制度和(或)擁堵費;改革軌道交通的融資體制;建立PM2.5減排的區域間補償機制;建立綠色金融政策體系。
中國環保部制定了2030年中國年平均PM2.5為35微克/立方米的目標。對此,馬駿表示:“不僅需要采用末端治理,還要結合綠色金融調整產業結構。”
所謂末端治理,是指直接針對主要污染源做限制、減排、凈化。根據主要污染排放的統計數據,環保部將在以下方向發力,包括常規煤耗的污染排放、車輛的每公里平均排放、工業和建筑業的非燃煤排放強度。
上述方案的實施可以使PM2.5年平均排放降低到46微克/立方米,但離環保部制定的目標還差11微克/立方米。這部分目標如何實現呢?馬駿從經濟學角度分析環境污染的根源是:政府的扭曲、市場的失靈、企業和消費者的偏好等。因此需要經濟和金融政策推動結構轉型,從根本上治理霧霾。他提出經濟轉型的目標是:降低二次工業占GDP的百分比、降低煤炭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降低汽車保有量。
馬駿闡述了四項綠色金融政策:其一是綠色金融理論,包括:通過消費者的社會責任感提升對清潔產品的需求,拉動產業市場價格的提升。其二是綠色金融產品,包括:綠色貸款;綠色私募股權和風險投資基金;綠色ETF、共同基金;綠色債券;綠色銀行;綠色保險。其三是財政手段對綠色金融的杠桿作用,包括:對綠色貸款貼息;對環保產業的產出提供價格補貼(其中上網電價最常見);政府對綠色項目提供擔保,以降低融資成本;政府采購,如政府建設使用太陽能的大樓、政府采購新能源汽車等;對綠色債券免稅;政府設立綠色銀行或投資基金,以部分政府資金帶動更大規模的社會資金投入綠色產業。其四是金融制度建設對綠色投資的引導,通過立法明確金融機構(如銀行)對所投資污染項目的法律責任;要求上市公司和發行債券的企業達到綠色社會責任規范;建立綠色機構投資者網絡;建立碳交易體系;建立對項目環境成本(外部性)的量化和評估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