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的通知,將廢紙、農作物秸稈、甘蔗渣、沙柳等固廢資源納入增值稅退稅優惠目錄,備受行業關注的相關增值稅優惠政策終于落地。
政策發布的一個基本目的就是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各類固廢資源,推動資源綜合利用和節能減排,促進行業循環經濟的發展。其次,在當前實體經濟不景氣的情況下,通過減輕稅賦來幫助企業應對困難,走出困境,對企業而言是極大利好。但不是所有利用上述固廢資源的企業都能享受該優惠政策,享受該政策的企業需要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環境保護綜合名錄》、企業納稅信用等級不低于B級及所用原料比例、清潔生產評價和環保標準等相關條件。而這些硬性指標就是在引導企業一定要重視環保、走循環經濟發展之路,否則就無法享受政策的紅利。國家制定相應政策,不是為了讓企業有產品降價的空間,去打價格戰,而是讓企業在政策的支持下,加快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堅持走綠色可持續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