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導刊》2009年第八期
發布日期:2009-08-12
“抓大”不能“忘小”
今年是不少地方政府確定的服務企業年,這些地方政府都根據自身的情況采取了不少措施,或開設政務通道簡化辦事程序,或深入企業現場辦公。總之,在企業對政府工作流程繁瑣、效率低下頗有抱怨之時,地方政府能轉變作風,主動上門為企業服務,值得肯定。
但是有一個現象卻值得我們關注,不少地方政府在積極展開服務企業的工作時,大多提到了一條——實行重點企業項目責任制。什么是重點企業?仔細想想,當然是那些對社會、地方的貢獻大的大企業。不過,對政府如此熱心為這些大企業服務,那些中小企業會有何感想呢?他們會不會抱怨政府厚此薄彼?或許會!
這樣的抱怨未嘗沒有道理。許多媒體都曾報道過中小企業反映,政府部門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辦事環節多,辦事效率差。兩相對比,由不得讓人一聲嘆息。
大企業的貢獻確實大,得到政府的重視的確應該,可中小企業的貢獻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未必比大企業來得小。雖然單個的中小企業確實比不上大企業繳的稅多,貢獻的GDP多,規模也沒有那么大,但是眾多的中小企業卻可以提供大量的就業崗位,提高普通百姓的收入;可以填補大企業覆蓋不到的空缺,促進整體經濟發展……中小企業對社會的重要程度是不容低估的,他們也需要得到政府的提供的優質服務。
我們總在說企業的國民待遇,從法律意義上來說,無論是大企業還是中小企業,只要是依法經營,照章納稅,那么,他們的法律地位就應該是平等的,就應該享受同樣的國民待遇,得到政府同樣的服務。其實,以中國現行的稅制結構來說,對財政貢獻最大的恐怕還是中小企業,因為它們創造的增加值、吸收的就業人數,都是大頭,相應交納的增值稅等流轉稅,也是大頭。沒有任何理由不給它們平等的國民待遇。任何企業,只要要求的服務合理、合法,就應該得到政府的公平對待。這是政府服務社會的一條基本原則。守住這條原則,公平公正才能得到體現。
政府的目光不能只盯著大企業,重點盯著大企業是應該的,因為他們是標桿,是旗幟,但是也不能忽視了中小企業的訴求,因為他們是底座,是基石。“抓大”不能“忘小”,政府服務企業應該一碗水端平,這才是政府服務企業應該持有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