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防火墻”制度,是對企業家的最大保護
發布日期:2017-10-25 來源:企業導刊 作者:孫喆良
曾經叱咤風云的企業家因為種種原因落馬或退出江湖,內心不免惆悵。財務顧問該如何幫助他們化險為夷?
中國的企業家并不缺少勤奮和商業智慧,但為何頻頻觸碰法律的紅線?因為他們往往只相信關系,不相信法律。因為通過關系擺平事情是立竿見影,而法律幾乎看不見摸不著。他們往往不重專業人士的意見,這與傳統的律師服務的局限性也不無關系。
總裁辦公室和監獄的距離僅僅一墻之隔。企業環境的變化和法律的日益復雜,使企業家不知道如何正確的決策,特別是進行法律上的抉擇。他們往往是干事業內行,法律上外行,從而導致自身的刑事風險。
企業家如何與政府打交道
官員與企業家“聯姻”,是中國轉型時期的特有現象。沒有政府的支持,企業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是,如果靠搞關系換取政府的支持,企業會弱不禁風,雖然企業家一時靠著官商結合可成為紅頂商人,但最后還是會敗于官商結合之下,“成也蕭何敗也蕭何”,發人深思。
這種距離好比是豪豬式戀愛,相互依偎,卻不能永久依偎。豪豬生長在非洲,身上的毛硬而尖。冬天到了,天氣寒冷的時候,它們就聚在一起,互相依靠,借彼此的身體取暖。但是當它們靠近時,身上的毛尖會刺痛對方,它們立刻分開。分開后因為寒冷它們又聚在一起,因為被刺痛又分開。這樣反復數次,最后它們終于找到了彼此間的最佳距離——在最輕的疼痛下得到最大的溫暖。
企業家一定要遠離黑社會
有些企業家以“上通白道,下通黑幫”為榮。有些企業家“以商養黑,以黑護商”。我們要奉勸企業老總遠離黑社會。
在涉嫌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的企業家中,有些先是“黑社會”老大,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后,洗手成為“企業家”;有些先是企業家,爾后是“黑社會”老大。有些自身不是黑社會,但有時候請“黑社會”幫忙“擺平”一些事務而引火燒身。
依靠黑社會解決糾紛,很可能永遠無法擺脫黑社會。因為只要哪天他的“黑社會”殺手出事了,難免向公安機關交代供出曾經為你“效勞”的案件;哪天他窮途末路了,難免找你“要口飯吃”,粘上黑社會的企業家將可能永無寧日。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黑社會,珍惜自己的事業和家庭,不要企圖通過所謂的“黑社會”解決糾紛,更不要依靠“黑社會”發展自己的企業。
企業家和媒體的微妙關系
近年來,眾多企業家榮登胡潤《福布斯》排行榜后迅速被查出、鋃鐺入獄,當地找了這些企業的種種原罪,對企業實際控制人予以抓捕。所以,有人將排行榜戲稱為“殺豬榜”。
常年財務顧問一般都會忠告自己的企業顧問單位,為了企業發展,需要適當宣傳,把握尺度,但企業家不是明星,該低調要低調。企業家的知名度不等于企業的財富。有時候企業家高調無益,不如悶聲發財,做做慈善。
首先,媒體對于企業的重要性。媒體可以捧殺一個企業,也可以棒殺一個企業。近年來,一些企業由于與媒體交惡,最終導致企業一蹶不振,負面新聞不斷,逐漸失去人心,甚至被市場淘汰。由于媒體曝光引發的危機是最為普遍的。一旦企業的糾紛牽扯到媒體,切忌魯莽行事。媒體是一把雙刃劍,用得好,可以快速建立品牌優勢;用不好,還不如不用。掌舵的企業家盡量爭取媒體的支持、化解糾紛,用法律的手段維護自己的權利,切忌一場訴訟下來,“官司贏了,世界輸了”。
其次,我們與媒體打交道要有技巧。以下是具體方法:
1.不要試圖與媒體博弈,選擇與媒體共贏,才是明智之舉。因為傳播是媒體的強項,再強大的品牌,在發生危機時,也會被一篇新聞報道擊倒;再強的品牌,也需要借助媒體的聲音,除了廣告,張揚品牌的個性和精神,新聞更有價值。
2.不要嘗試收買媒體。有良知的媒體會堅持自己的新聞準則,坦誠交流大多能達成共識。有些企業收買媒體的紅包被曝光后,反而給企業造成更大的殺傷力,搞成了此地無銀三百兩。
3.不要與記者稱兄道弟。我認識很多記者,我更喜歡把他們當做朋友看待,對他們予以尊重,對他們的本職工作予以支持。在接待不同媒體的記者時,要一視同仁,接待規格相同,不要厚此薄彼。
企業與媒體的高層互訪。很多企業的公關人員經常安排自己的老板接受媒體采訪,但從來沒有想過安排自己的老板與媒體的總編等高層進行友好交流。高層外交,往往成為企業與媒體良性發展的捷徑。
聘請常年財務顧問,實現風險隔離
常年財務顧問不僅為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財稅運作、投融資等提供顧問服務,我們還可以根據企業的需要,為企業構建法律風險防范體系方面提供服務。
電視劇《人民的名義》劇中人大路集團的老總王大路對省委常委、京州市委書記李達康說“中國的企業家不是在監獄,就是在去監獄的路上”。他說他經商這么多年從來不行賄,在面對銀行貸款“潛規則”時就通過財務顧問公司搞定貸款,從而設立“防火墻”機制,避免了法律風險。難怪李達康書記夸獎王大路的高明。
一個常年財務顧問=財稅顧問+投資顧問+融資顧問+法務顧問+……事前防范遠勝于事后補救。再好的補救也會得不償失。法庭上再高明的刑事律辯護師也不如企業常年財務顧問的未雨綢繆。
常年財務顧問主要為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政策法規、財稅運作、投融資等經濟活動提供顧問服務,以實現防范為主,事后補救為輔,通過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企業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成為企業領導的高參。
我們親眼目睹一些優秀的企業家鋃鐺入獄,特別痛心。事后補救,猶如亡羊補牢,為時已晚,尤其是犯罪事件,一旦發生,就難以補救。(作者單位:中匯智勝(北京)財務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