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為流通領域減負
發布日期:2013-01-31 來源:《企業導刊》
國務院為流通領域減負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于2012年12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降低流通費用10項政策措施,劍指我國流通環節費用高企的頑疾。
為降低流通費用,提高流通效率,此次會議確定了十項政策措施,為流通領域“減負”。
降低農產品生產流通用水用電價格。規模化生豬、蔬菜等生產的用水用電與農業同價。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用電、用氣、用熱與工業同價,用水執行工商業用水價格的較低標準或非居民用水價格。農產品冷鏈物流的冷庫用電與工業同價。盡快實現工商業電費同價。
規范和降低農產品市場收費。政府投資建設或控股的市場按保本微利原則從低核定收費標準。全面實施收費公示制度。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要開設專門區域,供郊區農戶免費進場銷售自產鮮活農產品。
清理整頓大型零售企業向供應商違規收費和惡意占壓供應商貨款。制定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管理的法規。
嚴格執行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深入推進收費公路專項清理,降低偏高的車輛通行費收費標準。抓緊修訂《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完善通行費形成機制。制定收費公路信息公開辦法。逐步取消西部地區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加強對公用事業延伸服務的收費監管,規范清理初裝費、維修費、材料費、檢驗費、代理費等費用,公示收費標準。盡快優化和調整銀行卡刷卡手續費標準。
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監管。
開展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將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擴大到部分鮮活肉蛋產品。2013年起三年內免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
保障必要的流通行業用地,優先保障農產品市場和便民生活服務網點用地。鼓勵各地開辟免費使用的早市、晚市、周末市場。
規范交通運輸領域執法行為。為物流配送車輛提供通行便利。
建立健全流通費用調查統計制度。
會議要求抓緊落實提高小型微型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征點政策;加快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完善試點辦法,降低交通運輸業稅收負擔。加快農村市場和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發展信用消費。各地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切實落實“米袋子”省長負責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國務院有關部門將組成聯合督查組開展專項督查。
據了解,國務院出臺相關措施,進一步規范物流業,降低流通成本,主要原因是社會物流總費用依然較高。發改委12月26日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1-11月,社會物流總費用8萬億元,同比增長11.9%,增幅比1-10月份提高0.4個百分點。
而且,和發達國家相比,目前我國社會物流總費用占GDP的比重也相對偏高。據中國商業聯合會的資料顯示,2005年以來我國物流總成本占當年GDP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8%左右,而西方發達國家同類指標是8%到10%,差距明顯。
造成我國流通領域成本過高問題的直接原因,主要在于流通過程中存在繁多的稅費項目。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我國宏觀物流管理水平偏低,物流企業稅負較重。同時,包括各種過路費等收費項目太多,下一步應該完善政策環境,逐步清理各項收費。
而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出臺的10項政策中前5項都是針對流通過程中的收費問題。后期政策實施,物流成本有所降低,影響的是整個社會的生活成本,其受惠面將會相當廣泛。
事實上,近幾年來,中央及地方政府都在不斷地出臺各種促進流通業發展的措施。今年8月份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產業發展的意見》中更是強調要降低過路過橋費。意見中提到,深入推進收費公路專項清理,堅決取締各種違規及不合理收費,降低偏高的通行費收費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