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首次出臺《中國中小企業社會責任指南》
發布日期:2014-01-22 來源:《企業導刊》
《中國中小企業社會責任指南》指出,中小企業應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構建與利益相關方的和諧互動關系
文/曾異香
前不久,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促進中心、中小企業全國理事會在北京發布《中國中小企業社會責任指南》(以下簡稱《指南》)。
《指南》顯示,中小企業是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也是繁榮經濟、增加就業、改善民生、推動創新的重要基礎。我國中小企業占全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創造了約60% 的經濟總量、50% 的財政稅收,提供了近80% 的城鎮就業崗位,研發了60% 以上的發明專利、75%以上的企業技術創新和80% 以上的新產品。
《指南》指出,中小企業應切實履行社會責任,構建與利益相關方的和諧互動關系,“既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內生競爭力和成長潛力的有效途徑,也是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穩固基石”,對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具有重要意義。
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認識和履行社會責任常受到自身條件限制。但中小企業長于學習,勤于創新,員工關系更為密切,利益相關方關系相對簡單、明晰,其社會責任影響范圍相對有限,更容易集中資源處理優先事項。
《指南》總結出了中小企業如何充分發揮優勢,履行社會責任的四項基本戰略思路,但并不具有強制性,由中小企業根據自身需要和優勢自愿選擇并加以應用,同時,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與其它社會責任標準、準則或倡議同時適用。
《指南》立足于中小企業現狀和發展規律,遵循理論和實際相結合的原則,以提升中小企業社會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為基本出發點和落腳點,希望中小企業通過持續改進社會責任管理,從而有效提升中小企業在尊重人權、關愛員工、保護環境、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社區發展等領域的績效,使這些積極因素轉化為企業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元素,提升自身和本地區、本行業的競爭力。
《指南》以“責任管理”為綱,根據中小企業的核心利益相關方提出了四類履行社會責任的細目要求,并特別強調創新對中小企業自身發展和利益相關方的重要意義,(1)員工責任:員工作為人力資源是中小企業的核心資產,保護員工權益是中小企業的首要責任。(2)環境責任:雖然中小企業環境影響有限,但是中小企業整體會對環境產生根本性影響,因此,中小企業應從細微處著手,在生產經營和產品服務等所有環節采取措施,減少對環境的負面影響。(3)市場責任:改善客戶和消費者關系、促進合作的市場環境,鼓勵平等競爭。(4)社區責任:中小企業所在社區不僅是其賴以成長與發展的社會環境,因此,中小企業應結合自身運用內外部資源參與社區活動,實現自身與社區的協同發展。
為了幫助中小企業全面、科學、系統地理解社會責任,并且充分、有效、合理地開展社會責任管理實踐活動,《指南》還特別提供了一個包含了120個自我評估問題(或指標)的“中小企業社會責任基礎自我評估表”,可作為識別企業社會責任主要風險和挑戰,確定近期社會責任的基礎參考。《指南》強調企業通過持續改善其管理體系而不斷改善其社會責任績效,因此以持續改進為導向的責任管理是《指南》得以有效實施的基本保障。
《指南》還提出了實施規劃,即從明年起,中小企業合作發展促進中心和中小企業全國理事會將在中國工業經濟聯合會的指導和協調下,積極調動內部資源,多方位引入外部資源,有步驟、集群化地在全國中小企業中推廣實施《指南》,包括企業社會責任基礎性和專題性培訓、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的編制和發布,以及企業社會責任管理咨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