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財政轉移支付激發非公經濟活力
發布日期:2014-01-22 來源:《企業導刊》
轉移支付資金很大部分被“吃飯財政”消耗,而用于增強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以下簡稱欠發達“四區”)的造血功能相對不足甚至匱乏
文/陳婧婧
對非公有制經濟而言,十八屆三中無疑是又一個春天,這是眾所周知的。但輿論似乎忽視了一點,那就是財稅改革也是在三中全會的重要內容,習近平總書記在作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的說明時,還特別談到關于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如果把財稅改革與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結合起來思考和領會,思路上或許別開生面。
《決定》提到“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重點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中央可通過安排轉移支付將部分事權支出責任委托地方承擔”等,這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新舉措,必將有力推動落實“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從多年來我國財政轉移支付的經驗教訓看,轉移支付資金很大部分被“吃飯財政”消耗,而用于增強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以下簡稱欠發達“四區”)的造血功能相對不足甚至匱乏。因此,極其必要深入研究《決定》關于重點增加對欠發達“四區”財政轉移支付資金之后的具體投向問題,用改革創新辦法,增強轉移支付資金的造血功能。
從東部地區民營經濟快速發展的歷程看,除了各種主客觀原因外,僑資、外資是帶動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原因。對于當下我國欠發達“四區”來講,發展“鋪天蓋地”式的民營經濟,增強造血功能,最為現實的主體帶動資金,除了銀行資金、外來投資外,應該就是是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為發揮“四兩拔千斤”作用,筆者認為至少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努力:
第一,要投向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務環境改善上。對接受財政轉移支付的欠發達“四區”,今后要注意加大力度評估考核其行政改革舉措,引導其克服“官僚主義”和“衙門習氣”,按照三中全會關于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考核其是否完善市場活動監管,是否規范管理行政審批事項,是否注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同時,要探索利用轉移支付部分資金支持欠發達“四區”建設電子政務,開設網上辦事系統,方便基層特別是偏遠地區的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主辦理各種證照,降低辦事成本,激發創業熱情。
第二,要投向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與具體政策創新上。欠發達“四區”要注意結合當地實際,利用財政轉移支付部分資金,彌補因為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不合理收費而產生的財政缺口。要從體制機制上消除各種隱性壁壘,制定出臺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具體政策舉措。可以劃撥部分轉移支付資金,確保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比如落實好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特別是關于營業稅改增值稅、提高出口退稅率、企業研究開發費稅前扣除等政策,規范收費項目和收費行為,切實減輕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稅費負擔。其次,也可以考慮用財政轉移支付新增量資金,設立扶持個體戶創業基金、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企業轉型升級專項資金、大中專畢業生創業就業基金等等,幫助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解決融資困難,同時要注意強化和完善對專項資金的管理監督和績效考核。另外,根據三中全會關于“鼓勵非公有制文化企業發展”和“鼓勵社會辦醫”等精神,可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資助民辦文教、醫衛機構等。
第三,要投向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市場環境創新上。市場環境是影響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決定著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方向、發展速度、技術含量和價值取向。欠發達“四區”要善于運用財政轉移支付資金,加大力度培養生成非公有制經濟市場主體,破除“玻璃門”、“彈簧門”,讓各主體做到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此外,要善于運用財政轉移資金調整產業結構,加大對高新型、外向型、環保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支持,推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
第四,要投向有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服務環境改善上。目前,欠發達“四區”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服務環境普遍不盡如意。從財政轉移支付改革角度看,各級財政對建立非公有制經濟服務體系要給予資金支持。可以考慮劃出一定數量轉移支付資金,指導建立各種專業化的協會商會以及各種中介機構,推動這類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激發其活力,及時向當地個體戶、私營企業提供相關法律、政策、技術、信息,搞好產前、產中、產后服務。此外,公共財稅政策出臺前后,要認真聽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意見建議,使政策更切合實際。還要加強公共財政政策宣傳力度,使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及時準確了解財稅優惠政策,獲得相關支持。要加強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稅收服務,及時辦理稅務登記、發票購買等涉稅事宜,幫助其用足用好政策。(作者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