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改革應成新政最佳突破口
發布日期:2012-12-24 來源:《中國投資?企業導刊》
財稅改革應成新政最佳突破口
文/姚軒鴿
在新一輪改革期待逐日高漲之際,有論者紛紛建言,新政應該認真選擇政治體制改革的突破口,以期回應國民積聚已久的改革新期盼,從而凝聚中國社會繁榮與進步的新共識,引導全社會向上向前的力量能夠在理性、漸進、文明的格局中推動現代化的順利轉型。因此,新聞自由突破說有之,司法獨立突破說有之,教育突破說有之,官員財產公開突破說有之,財稅改革突破說有之??無不充滿對中國社會未來發展之善良的期許與夢想。
事實上,在當下向前的改革力量與向后的摩擦阻力膠著吃勁、進退維谷之際,上述領域任何一個的實質性突破,都可能激活全社會積極進步的能量,成為推動政治體制實質性改革的突破口。問題是,突破口的選擇,不僅有一個智慧與膽略問題,也有一個成本大小的計較問題,難易程度的算計問題,如果能夠選擇一個可以“四兩撥千斤”的突破口,當是人民之福,國家之福,也是民族之福。
因此,這個突破口的選擇,不僅要能切中當代中國社會治理面臨的核心問題,根本問題,也是樞紐問題,關鍵問題,一旦選中和突破,或將產生乘數效應,能夠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而且風險較小,震動較小,同時成本也可控。
這個突破口,無疑應該選在如何遏制政府及其官員權力尋租腐敗方面。這顯然是因為,權力作為保障國民與政府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強制力量,既直接關系國民與政府之間權利與義務分配的公正平等與否,也關系一個社會治理的主體結構與基礎。權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監控與制衡,其先天性的貪婪本性就會無限度地撒野作惡,就會動搖社會治理的基礎,不斷催其腐朽和松動。習近平總書記說:“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期盼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但是,如果權力得不到有效監控與制衡,權力的乖張與暴戾就不會自動收斂,就會一如既往地侵害每一個國民的利益,這一切美好的愿望最終都會變成泡影。
退一步講,即就是選擇以遏制權力濫用這個突破口,也存在一個具體的優化與選擇問題。因為,國家的最高權力既包括立法權,也包括執法權,還包括司法權。而且就是這三個權力,還可繼續細分,從而劃分為政治權力、財產經濟權力、文化權力等。因此,也還存在一個比較與選擇的問題。筆者以為,從世界發達國家的現代化轉型歷史經驗與教訓看,如何有效遏制和監督政府及其官員的財稅權力,或是最佳的突破口。當然,就此而言,也有一個選擇問題。比如,通過大力推進官員財產公示制,借助透明公開能夠有效遏制官員的財稅權力濫用,可以防止官員手中權力的失控對國民的傷害。但是,通過建立納稅人利益表達機制與財政公開、預算透明,也可以有效監控和遏制政府及其官員的財稅權力,從而消減政府及其官員對國民利益的傷害。或者說,如果認可將新政的突破口選在財稅改革方面,也有一個先邁哪個腿的藝術與策略問題。毋庸置疑,不論是政府濫用權力,還是官員濫用權力,都是不允許的,但從實際操作效果看,也需要權衡與比較。
但就其可能的現實效果而言,筆者以為,或許選擇以公開透明的財稅體制改革作為新政的突破口為最佳。固然政府權力及其官員權力的濫用實際中總是相互依賴,實際中很難完全辨清,但二者畢竟還是有區別。如果將突破口選擇為財稅改革,客觀上所遭遇的阻力也許會相對小一些,但如果以官員財產公示為突破口,可能改革的阻力將大而具體,很可能最先促使官員們出于個人既得利益的計較而抱團阻滯,或者陽奉陰違,變相執行,最終消減“突破口”的價值與意義。道理很簡單,針對官員個人的監督與針對政府機構的監督,從官員心理角度而言,是有很大差別的。
毋庸諱言,這就是筆者多年來一貫堅持將財稅改革作為政治體制改革最佳突破口的根本理由。轉型社會,矛盾紛繁,沖突迭起,如何把握關鍵,一劍封喉,開好局,選準方向,把國家和民族的命運導入理性、文明的發展軌道,確實在考驗每個執政者及其國民的智慧與膽識。選擇既要審慎,也要果敢。